1、水下混凝土澆筑前,應聯系好拌合站及現場準備工作,確定各項工作準備就緒后方可進行。在澆筑水下混凝凝土前應填寫好檢查鉆孔樁樁孔盒鋼筋籠工序質量驗收記錄,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認。
2、混凝土在澆筑過程中,應采用檢查合格的測繩測量出混凝土面高度,推算導管的埋置深度。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得小于2m并且不宜大于6m,嚴禁將導管拔出混凝土面。
3、為防止鋼筋籠上浮,當灌注的混凝土面距鋼筋籠底部1m左右時,應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度。當混凝土面距離鋼筋籠底4m以上時,提升導管,使其底口高于鋼筋籠底部2m以上即可恢復正常灌注速度。灌注開始后,應緊湊、連續的進行,嚴禁中途停頓時間過長。
4、首批混凝土需滿足導管埋深不小于1.0m。首批混凝土灌入孔底后,立即測探孔內混凝土面高度,計算出導管埋深,如符合要求即可正常灌注。如發現導管內進水或其他問題,應立即報告現場技術人員。
5、使用混凝土泵車灌注時,嚴禁用泵車泵管直接伸入導管內進行灌注,必須使用料斗進行灌注,如若發現必將嚴肅處理。
6、采用直升導管法進行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導管用直徑250mm的鋼管,壁厚3mm,每節長2.0~2.5m,配1~2節長1~1.5m短管,由管端粗絲扣、法蘭螺栓連接,接頭處用橡膠圈密封防水。導管使用前,應進行接長密閉試驗。下導管時應防止碰撞鋼筋籠,導管支撐架用型鋼制作,支撐架支墊在鉆孔平臺上,用于支撐懸吊導管。混凝土灌注期間時用鉆架吊放拆卸導管。
7、水下混凝土施工采用罐車運輸混凝土、輸送泵泵送至導管頂部的漏斗中。混凝土進入漏斗時的坍落度控制在18~22cm之間,并有很好的的和易性。混凝土初凝時間應保證灌注工作在首批混凝土初凝以前的時間完成。
8、水下灌注時先灌入的首批混凝土,其數量必須經過計算,使其有一定的沖擊能量,能把泥漿從導管中排出,并保證把導管下口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少于1m。必要時可采用儲料斗。
9、灌注水下混凝土時,隨時探測鋼護筒頂面以下的孔深和所灌注的混凝土面高度,以控制導管埋入深度和樁頂標高。
測錘法:用繩系重錘吊入孔中,使之通過泥漿沉淀層而停留在混凝土表面,根據測繩所示錘的沉入深度換算出混凝土的灌注深度。測砣一般制成圓錐形,錘重不宜小于2kg,測繩采用質輕、拉力強,遇水不伸縮,標有尺度之測繩。
10、 在混凝土灌注過程中,要防止混凝土拌和物從漏斗溢出或從漏斗處掉入孔底,使泥漿內含有水泥而變稠凝固,致使測深不準。同時應設專人注意觀察導管內混凝土下降和井孔水位上升,及時測量復核孔內混凝土面高度及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做好詳細的混凝土施工灌注記錄,正確指揮導管的提升和拆除。探測時必須仔細,同時以灌入的混凝土數量校對,防止錯誤。
11、經常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電氣焊的弧火花點必須與氧氣瓶、乙炔瓶、木料、油料等危險物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爆物品距離不小于20m。
1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做到準確、清楚,起重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九不吊”、“七禁止”制度。鋼筋籠吊裝時候需有專人防護。
13、施工剩余垃圾,如電焊條、短鋼筋等不得隨意拋仍,集中后統一處理。
14、電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佩戴電工手套和保護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