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樁應急措施的相關內容
人氣:0發表時間:2018-09-19 11:45:21
下面是山東利達小型旋挖鉆機廠家給大家帶來關于人工挖孔樁應急措施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人工挖孔樁應急措施?以下山東利達小型旋挖鉆機廠家帶來關于人工挖孔樁應急措施的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備措施,相關內容供以參考。
(一)人工挖孔樁常見安全事故
(1)地面或高空墜物
(2)用電
(3)起重工具失靈
(4)起重工具及渣土掉落
(5)爆破
(6)樁孔內出現有毒氣體致使人員窒息。
(二)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備措施
針對本工程常見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井內,措施如下
1、救護工具:在施工井口配備安全繩,人工搖架,吊籃,安全帶,安全帽,防毒用具,通風管、工具車。
2、成立安全救護小組:選擇2-4名年青力壯青年,工地醫護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組成救護小組,所有施工作業人員為備用人員。以安全員為救護小組組長,對安全事故救護全權負責。
3、救護:
4、井內發生墜傷或井內護壁坍塌事故時,用上下對講機聯絡探明傷勢重度,組織人員立即進行施救,停止其它井口作業,移走井口設備,安置人工搖架,吊籃,放入安全繩,通知醫護人員和車輛到井口,必要通知救護車到選擇年青力壯人員下井,在下井途中,時刻保持聯絡,觀察周圍護壁是否有繼續坍塌危險,如有,應采取緊急防護措施,逐一將傷重人員救護井口,傷員上岸后,進行簡單止血救護,用車輛緊急送往就近醫院。
5、井內發生中毒事故時,立即停止就近井口作業,將鄰近井口的鼓風機,通風管調至事故井內通風,立即組織人員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施救,人員救離上岸后,由醫護人員進行人工呼吸,并用備急車輛緊急送往就近醫院。
6、井內發生觸電事故時,緊急斷掉電源,組織人員將井內人員救離上岸,醫護人員進行緊急處理用備用車輛迅急送往就近醫院。
(三)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備方案
為做好本樁基人工挖孔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及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特制定如下方案
1、事故應急處理: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2、項目部各部門可以根據險情事故處理工作的需要,緊急征用項目部和各施工作業組車輛、設備和人員,項目部和各施工作業組各成員必須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和征用。參與應急處理工作的施工作業組和個人可依照有關規定,向項目部請求給予適當補償。
3、險情事故發生后,作業班組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立即趕至事故地點,及時向項目部主要領導匯報,項目部接到險情后應立即成立險情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立即奔赴現場。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成:
(一)組長:項目部主要領導;
(二)副組長:安檢工程師;
(三)組員:項目部安委會成員及臨時指定有關人員。
4、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協調小組主要職責:
(一)落實項目部工作處理,提出應急處理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二)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
5、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可視安全事故程度大小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運行穩定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6、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有關部門未到達現場前由有關部門負責,主動開展工作。
7、險情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有關部門緊急呼救,并開展自救。其它作業組在救助呼救時應當積極協助,大力支持。
8、通訊聯絡。通訊聯絡組工作人員應堅持晝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
9、現場施救。現場施救組工作人員應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和損失,千方百計地做好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工作。
10、善后處理。事故負責人應當盡快處理善后事宜。采取統一管理,分散接待的辦法,積極做好各方人員的思想工作。及時按規定制定事故處理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處理賠付工作。
11、原因調查。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勘察事故現場,調查分析原因,對其目擊證人做好登記檢查工作。
12、后勤保障。應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有關物資,保證應急處理急需,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一切生活保障。
13、運行穩定。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秩序,保證日常工作有秩序進行。
14、工作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逐級書面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具體詳情。
15、項目部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獎勵資金,專項用于獎勵應急處理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16、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救助實效的,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追究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